北京市食品安全办下降6种不合格食品

核心提示:11月23日,北京市食品安全办通报了六种不合格食品,并对其采取下架停售的处理办法,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退货。

  11月23日,北京市食品安全办通报对6种不合格食品采取全市停售措施。其中,标称“大连昕昕食品有限公司”的原味鱿鱼丝、烤鱼片就占了4种。

  北京市工商局在抽检中发现,标称“大连昕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半岛小渔村”原味鱿鱼丝,甲醛超标66倍;“北哥”原味鱿鱼丝甲醛超标59倍。

  据介绍,甲醛是国家明令禁止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添加剂,长期食用会对人体的消化系统造成刺激和损害。已购买这些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样品名称 商标 生产批次 标注生产单位名称 不合格项目

  原味鱿鱼丝 半岛小渔村 2011.4.11 大连昕昕食品有限公司 甲醛

  话梅皇 大鹏 2011.7.15 甘肃省大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二化硫

  原味鱿鱼丝 北哥 2011.4.11 大连昕昕食品有限公司 甲醛

  原味鱿鱼丝 北哥 2011.8.29 大连昕昕食品有限公司 山梨酸 

  原味杨桃 图形 2011.6.1 普宁市长美壁兴凉果厂 二氧化硫 甜蜜素

  原味烤鱼片 北哥 2011.8.30 大连昕昕食品有限公司 山梨酸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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